1、护照
护照是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或在国外居留的证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有的国家为团体出国人员(旅游团、体育队、文艺团体)发给团体护照,中国为出境游的公民发给一次性有效的旅游护照。
1)外交护照 发给政府高级官员、国会议员、外交和领事官员、负有特殊使命的人员、政府代表团成员等。持有外交护照者在外国享受外交礼遇(如豁免权等)。
2)公务护照 发给政府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因公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
3)普通护照 发给出国的一般公民、国外侨民等。
在我国,外交、公务护照由外事部门颁发,普通护照由公安部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五年,华侨可在有效期满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驻外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2、签证
签证是一国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许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
华侨回国旅游、探亲等无需办理签证。
签证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等,还可分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
旅游签证属于普通签证,在中国为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访友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签证上规定持证者在中国停留的起止日期。
九人以上的旅游团可发给团体签证。团体签证一式三份,签发机关留一份,来华旅游团两份,一份用于入境,一份用于出境用。
签证的有效期限不等,获签证者必须在有效期内进入中国境内,超过期限签证不再有效。
希望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人须持有效护照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事由紧急,确实来不及在上述机关办理签证手续者,可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随着国际关系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间签订了互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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